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至202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路面、桥隧养护维修项目技术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近年来,辽宁高速公路路面维修改造项目引入了第三方咨询机构,协助业主单位对原材料、实体质量等主要指标进行检测、复核,为提升养护维修质量起到了切实的成效。
为了不断提高辽宁省高速公路道路养护维修管理质量,进一步推进养护维修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确保高速公路养护维修管理落实到位,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委托第三方技术咨询单位对辽宁省高速公路路面、桥隧养护工程进行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
2.2 招标范围
2024年至202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路面、桥隧养护维修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包括:
(1)根据不同路段所处的地理环境、不同的沥青路面结构等合理配备资源,编制具体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建立中心试验室,协助委托方以巡查或试验检测的形式开展必要的原材料质量、生产配合比、拌合站、施工现场等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试验检测工作;完成委托方在工作段内交办的其它工作。
(2)配合辽宁省高速公路桥隧维修加固及病害处治工程项目指挥部开展月度监督检查、现场检测、交工验收等工作;完成委托方在工作段内交办的其它工作。
就2024年至2025年期间涉及“铣刨料精分离+厂拌热再生”(以下简称“再生技术”)应用、超薄磨耗层橡胶沥青技术应用以及2024年-2025年在维修改造项目中涉及的新技术、试验段等应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服务主要包含配合编写技术应用方案、施工准备阶段的技术指导、项目实施阶段技术质量控制、以及后续技术应用效果的跟踪观测与应用效果评价。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5 服务地点:辽宁省。
2.6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7 安全目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在最新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在近5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维修)高速公路土建(含路面)工程“交工验收检测(或技术状况评定或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公路工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或者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至少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维修)高速公路土建(含路面)工程“交工验收检测(或技术状况评定或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至少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维修)高速公路土建(含路面)工程“交工验收检测(或技术状况评定或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其他:
(1)为2024年-202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路面、桥隧养护维修工程对应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或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或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为2024年-202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路面、桥隧养护维修工程对应的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所设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或其母体),或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或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08日00时00分至2024年05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指南),招标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9日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主楼10楼会议室。(注:投标人上传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所投标段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6 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线上解密。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kaiyun开云网站》(https://www.wajaale.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4-82364415
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4-22564554
电子邮件:LNCTZBDL@163.com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省属国企—